学得与习得:习得理论起源于20世纪理论语言学伟大的贡献者Chomsky,再由当代著名语言学家Krashen等人发扬光大。
学得指在课堂上系统的、正规的,有意识地学习语言的规则与语言形式。学习者的注意力在语言形式上。
习得则是指在自然语言场景中,在没有任务压力的前提下,通过语言交际活动或者交际经验,在无意识中掌握语言。习得的时候学习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语言的功能和意义上,而不是语言形式。语言的掌握主要靠潜意识的吸收。
习得是非正式的、自由的、无意识的活动,是一种隐性的学习。习得的知识自然内化成隐性能力。学得是正式的、课堂教育的、有意识的活动。学得的知识是显性的,可以列于书,言于表的。
学得与习得的区别表现在无意识性和有意识性上。无意识习得的东西比有意识的学得效果好,习得的东西能自然地存储在大脑中,在一定的语境下便就会激活。习得过程是自然生动的,真实且容易记忆的,无需课堂的,学而能用的。